上海黄金交易所仓库管理系统应急管理办法

栏目:上交所 发布时间:2020-09-11

    第一条 上海黄金交易所仓库管理系统应急管理办法以下简称应急办法 是指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以下简称交易所 的仓库管理系统包括交易所的交易主机、仓库至交易所的通讯线路以及仓库端的仓库系统终端机 发生故障,从而导致仓库无法正常进行系统操作而采取的应急措施。

  第二条 若交易所的交易主机发生故障,导致当日会员的交易成交数据部分或全部无法传送到仓储系统,对未传送到仓储系统的成交数据,由交易部提供系统故障解除后应传送到仓储的成交数据电子盘,由仓储部输入仓储系统中,再进行交割处理。对于数据不能当日日终前输入的,仓储费、运保费的收取用手工帐处理,手工计算仓储费、运保费通知清算。

  第三条 由于仓库端至交易所的通讯线路或仓库端的终端机发生故障,导致仓库无法正常进行出入库操作时,则首先联系交易所技术支持值班人员,由值班人员负责排除故障,若短时间内不能排除,则仓库向交易所仓储部提出申请改为应急操作,应急操作只针对入库及调拨入库操作。

  第四条 仓库选择应急操作前,首先应与交易所签定《仓库管理系统应急委托书》,同意交易所做为超级用户,可登录到仓库操作系统中,进行入库管理、出库管理及调拨配送的操作。

  第五条 仓库选择应急操作前,首先应确认会员IC 卡无误,其次填写《上海黄金交易所仓库管理系统应急申请单》并加盖行章传真至交易所,并随附会员黄金出入库申请单、送提货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、黄金质量证明书及装箱单。

  第六条 应急操作不包括仓库各项单证的打印,仓库待故障修复后自行打印各项单据。

  第七条 应急操作与正常的出入库操作一样,均根据《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》,对入市会员进行交易、清算、交割、仓储的结算。

  第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交易所。

 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